▲原PO因肚子痛想請生理假,卻被要求給證明。(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很多女生生理期時,會非常不舒服,只能請假在家休息。近日就有女網友發文表示,她因肚子太痛而向公司請假,無奈店長卻要求她給證明,否則就是改請事假。貼文曝光後,一票網友直搖頭,因為請生理假根本不需要附證明。
女網友在Dcard上,以「工讀生請生理假」為標題發文,提到她因為生理期不舒服而向公司請假,怎料卻被駁回,當下對方要求她去看醫生,並請醫生開證明,於是她就反問,生理假不是不用給證明嗎?結果便被要求直接聯繫店長。
店長得知後,也說生理假要開證明,否則就是改成請事假,當放假一天,畢竟工讀生有來有錢、沒來沒錢,應該沒有影響。原PO聽聞後,也只能說「好」,但她其實依舊不解,生理假被要求開證明、改請事假,真的是合法的嗎?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不合法,本來生理假就是不能要求證明,而且雇主不能不給生理假」、「你這樣事假就沒了,怎麼會合法」、「生理假不用證明」、「生理假可以不用證明,強制員工請事假是違法的,事假扣全薪,病假、生理假扣半薪」。
事實上,勞動部過去就曾針對女性勞工請「生理假」一事說明,女性員工若因生理期而致使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一天,且雇主不得拒絕。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的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提出文件才給假,即屬違法。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期而導致工作上有困難,「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薪資方面,「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此外,勞動部也曾說明,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部分工時勞工與一般勞工同享《勞動基準法》保障,工資、工時、休假、例假、休息日及請假等勞動條件相關規定,工讀生均與一般勞工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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