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生生理期時會不舒服。(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女性受僱者若因生理期導致工作上有困難,可以請生理假,且不必附上證明。不過近日就有網友質疑,請生理假雖然合法,但真的合理嗎?他過去打工就有看到同事明明請了生理假,卻跑出去玩樂,導致他和其他人當天特別忙。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生理假合法但真的合理嗎」為標題發文,提到他過去打工時,曾得知女同事雖請生理假,但卻跑出去玩樂,而且對方挑選的日期因接在2天休假後面,所以等於可以連休3天。
原PO透露,因為這個女同事每月都會「突然」請生理假,導致他們人手不足、特別忙碌,於是他們後來就有私底下詢問對方,怎料女同事當時就說,生理假不請白不請,請了還可以領半薪,讓他覺得生理假雖合法但不合理。
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為,這是「人的問題」,「我覺得是看人,如果遇到會濫用的,那感覺是真的很不合理,對男生也不公平;但如果正常人,只有很不舒服才請的,那感覺這個假就很有意義」、「是她不合理不是法不合理好嗎」、「不是生理假的問題,是濫用的人的問題」、「這是個人權益,不要把公司人力分配問題怪到個人權益」、「是她濫用,並非不合理」。
也有網友回應,「我覺得生理假只有3天才奇怪,一年應該要有12天,難道我月經一年只來3次嗎」、「缺人手要責問的是老闆不是同事好嗎?正常主管本來就要有意識可能會有這種狀況發生來調度人力」。
事實上,勞動部過去就曾針對女性勞工請「生理假」一事說明,女性員工若因生理期而致使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一天,且雇主不得拒絕。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的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提出文件才給假,即屬違法。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期而導致工作上有困難,「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薪資方面,「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