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被要求提早20分鐘到公司。(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換到新公司,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時,有些人會選擇快速逃跑,一名網友表示,最近去新公司報到,工作時間是早上8時到下午5時,只要超過7時40分到公司,老鳥就會狂念,公司規定要20分鐘到,每個員工都一樣,於是他立刻提離職,並提到這要求不合理,沒想到主管人資回了1句,讓他直呼「有夠噁心」。
原PO在Dcard發文,「提早20分鐘到公司」,新公司月薪32K,工作時間為早上8時到下午5時,面試時並未被告知需要提早20分鐘到達公司。然而,他連續幾天超過7時40分才到公司,老鳥就會對他提出批評,規定要提早20分鐘到公司,並強調大家都是這樣。
原PO便提出離職,並表示這樣的要求不合理。主管人資則解釋,沒有這種規定,那是資深同事為了公司更好自願的,不遵守沒關係。原PO一聽痛批,「馬的有夠噁心,推給資深同事,我不遵守不就被盯爆,反正先檢舉再說」。
貼文曝光,掀起網友討論,「提早20分鐘是有特別要做什麼嗎」、「我以前也遇過跟我說『我們9點半上班,但9點大家會聚集在一起吃早餐,所以一般都是9點以前就來了』,做3天就離職」、「我們公司也是要提早10分鐘開工具箱會議」、「提早上班,有打卡,要算加班費的啊,除非他給你早下班20分鐘」、「估計是吃早餐和打掃,演給老闆看」、「我之前待有一間公司希望員工晚點下班,於是有個新進員工故意上班摸魚,工作留到下班後做報加班費,最後老闆氣到要大家準時下班不准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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