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針對實支實付險新制配套釋疑2種理賠情境。(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實支實付醫療險今年7月起回歸損害填補原則,以正本理賠,金管會表示,在只有一張正本的情況下,首家受理理賠申請的保險公司須幫保戶開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留存證明書」或是「差額證明書」,讓保戶可以向另一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相關配套措施從 10月起上路。
為導正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理賠回歸損害填補原則,金管會明定被保險人在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理賠金額不得超過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新制不溯及既往,而金管會並給予保險業3個月緩衝期,已就是10月進行調整因應。
金管會保險局以2種情境舉例,第一種是若保戶受傷住院,其同時投保「住院醫療」和「意外傷害」各一張的實支實付保單,保戶若先向A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理賠,A公司必需提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留存證明書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影本給保戶,保戶可以此向另一家申請理賠。
第二種狀況是保戶買了2 張住院醫療險,依損害填補原則,首家受理理賠的保險公司,會就保單契約限額內來做理賠,同時開立差額理賠的證明,提供給保戶持證明去跟另一家申請,但理賠總額以實際醫療費用支出為限。
至於「損害分攤機制」何時會出爐?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保險業者還在討論中,這部分並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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