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頂新集團康師傅當初回台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所籌得資金171億元,其中,60億元確實用來購買101股權,不過,資金使用符合當初公開說明書時的用途。
立法院財委會今(11)日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備詢時作出以上回應。
立委許添財、林德福持續關注頂新集團藉由康師傅TDR籌資171億元,其中,約90億元雖用時台灣投資,不過,投資101股權的資金高達60億元,且取得101股權之後在向銀行質押,取得高達9成的貸款,進一步作為炒作房地產的資金。
曾銘宗表示,康師傅TDR當初是以香港舊股來台發行,因此,TDR所籌得資金屬於頂新集團所用,當初康師傅TDR籌得資金為171億元,約90億元作為台灣投資,一部份投資味全,一部分作為不動產投資,其中,投資101股權約60億元。
許添財進一步重話表示,頂新集團取得101股權之後,再向銀行質押取得9成的貸款進一步炒房,金管會如果不會分辨炒房跟投資不動產間的不同,政府單位為虎作倀,讓財團破壞經濟、危害全民利益,不如金管會預算今天全部廢掉好了。
曾銘宗說,頂新投資101股權符合康師傅當初TDR公開說明書所載投資項目,且頂新投資101股權屬於長期投資,雖然101近幾年業績比較好;但在民國97、98年時,其實是虧錢的,當時連要跟銀行貸款都貸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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