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示意照。(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營業員代客下單闖禍!金管會證期局公告凱基金(2883)旗下凱基證券與京城證券都出現營業員代客下單違規爭議,其中凱基證裁罰90萬元,京城證罰120萬元。
金管會指出,檢查局於113年10月21日至11月14日對受處分人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凱基證員工有代理親友下單等7項缺失,顯示凱基證對人員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且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37條第11款規定,因此開出90萬元罰單。
8大缺失包括:
1、對客戶跨分公司單日最高買賣額度未落實歸戶控管;
2、對客戶委託下單之更正帳號作業以非真實之錯誤原因申報;
3、受僱人代理親友下單、非專業投資人買入TLAC債券;
4、未揭露自交易相對人(發行人或上手)實際收取之通路服務費用及年化費率;
5、對非專業投資人高齡客戶之認識客戶作業核有缺失
6、產品說明書等文件對提前解約等重要內容未以顯著字體表達;
7、未依規定辦理洗錢風險評估定期審查作業
京城證券雖在今年6月出現股權交易案,由原股東京城銀將持股賣給街口金融科技,但因目前街口網路金融科技與京城證券之交易案仍在主管機關審查中,尚未完成交割程序,因此京城證券的唯一母公司依然為京城銀行,公司治理架構與經營權亦未發生任何變動。
不過,台灣證交所對京城證券裁罰照行,證交所指出,113年10月28日至30日對京城證券查核時,發現黃姓業務員利用需代客戶籌措交割不足款為由而向其他客戶取得資金,實則轉供黃員及友人使用、與客戶間有資金往來借貸款項情事,於8月15日公告裁罰。
證交所發現,京城證員工辦理交易額度調整作業、關聯戶歸戶控管作業、客戶關懷訪談之執行與查核作業及營業員交易帳戶評估作業等相關缺失,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37條第4款規定,因此開罰120萬元,同時基於誠信原則要求開除黃姓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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