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業者認為,奢侈稅「避免誤傷無辜條款」過關,有助健全自住市場。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奢侈稅「避免誤傷無辜條款」10日過關,房仲業者認為,奢侈稅上路以來,不少不黯法令的民眾,因在兩年內出現買賣行為,而須繳納10%至15%的稅額,讓奢侈稅成了「懲罰稅」而非「利得稅」,這次的侈稅修正方向,對於「有自用事實,無炒房意圖」者,可獲得酌情裁量空間,有助健全自住市場。
行政院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日獲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行政院增列第12種豁免課稅條款,在修正後,決定以「非屬短期投機且經財政部核定者」,可排除課稅,以避免傷及「無炒房意圖」者,財政部將定期公佈何謂「非屬短期投機」。
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表示,買多棟房產者,未必是炒房,在家庭觀念從早期的大家庭,轉變為小家庭的情況下,一個家庭就可能以父母1戶、子女1戶的形式,擁有2間、甚至更多房子,加上贈與節稅利多發酵,也讓市場上出現「為子女購屋潮」,但這些購買行為,不見得是炒房。
劉怡蓉舉例,許多孝順的子女,想為年邁長輩改善居住環境,或是想拉近與長輩的居住距離,藉以就近照顧,但礙於祖厝無法處理,因此選擇另行購屋,其動機並不是囤房。
劉怡蓉指出,目前房市多以自住為主,這次奢侈稅的修正方向,可望使自住市場更加健全;至於最受消費者歡迎的物件類型,也從3至4房,轉變為2至3房,尤其高房價地區,更是「小而美」房型當道,市場大吹「小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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