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前金管會官員替元大抱屈,主委曾銘宗今(11)日強調,肯定當初元大馬家在處理債券型基金問題上的努力,且該案法院已判決,尊重司法。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及夫人杜麗莊因10年前處理債券型基金流動性問題,遭最高法院認定違反證交法背信罪,各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對此,前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當初金管會處理該問題,有行政疏失,為元大抱屈」。
曾銘宗表示,金管會肯定馬家協助處理債券型基金的努力,其次,馬家在該案的處理過程中是否不當,這部分涉及刑事,且法院已三審定讞,金管會尊重司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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