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在26日通過「證所稅」的課徵版本,將會送往立法院審議,而主持政務審查的政務委員管中閔與財政部長劉憶如也召開說明記者會。在自然人方面,申報門檻是新台幣400萬元,稅率由行政部門訂定,從15%至20%,劉憶如說這並非累進稅率,而是會根據當時的經濟環境訂出;法人則是回歸最低稅負制,申報門檻從200萬元調降到50萬元,稅率調高到12%至15%。
依照行政院的證所稅版本,在自然人部分,透過證券交易產生的證交稅,一半可以抵證所稅,例如已繳了30萬的證交稅,則可以用15萬抵扣證所稅;而投資人若是持滿3年以上,還可獲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此外,也允許股票虧損者能夠申報虧損,虧損額度在往後3年內可以累計,第4年再和所賺的錢做扣抵;而期貨交易所得則不納入課稅。
至於法人的證所稅部分,也和自然人一樣,如果持有3年以上,同樣所得稅可減半;但是期貨交易所得稅則需要繳交,扣除額為50萬元,稅率是12%至15%,但持有3年以上,也可享有所得稅減半的長期持股優惠。
劉憶如舉例指出,102年的證所稅從103年開始申報,整年的證券所得,要用售價將原始取得成本扣除,再把手續費減掉,如果這樣之後所得還是超過400萬,那麼所得再乘上稅率,就是應該繳納的稅額;她估計需要繳證所稅的大約有2萬人,淨增加的證所稅在103年應該至少有100億元。
對於這套證所稅的制度,劉憶如說,或許會有很多人不滿意,但希望至少可以接受;而課稅後,她也認為應該不至於造成稽徵成本的增加,因為自然人的門檻為400萬元,很多都是券商的VIP,屆時可以請券商提供對帳單。而有人質疑外資可以免稅,劉毅如也澄清,境外法人才不需要被課稅,如果像是花旗這種在台灣有營業處所的外資,還是必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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