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彰銀、台新糾纏9年,歷經6任財政部長,然而,不同於過往,彰銀今(2014)年12/8的董事改選已演變成財政部、台新金兩大股東隔空交火,面對彰銀案,前財政部長顏慶章表示,政府與民間法律關係,不應說變就變,至於促成標售彰銀特別股的前財政部長林全更直言,財政部即使不認帳,也要說明白。
根據《財訊雙週刊》報導,當年推動彰銀特別股標售,促成台新金以365億元標得彰銀22%股權的前財政部長林全表示,當年政策上就是要釋出彰銀經營權,不管外面大環境如何變化,這個原則不應改變,現在財政部任何加碼或想奪回彰銀經營權的做法,都違背當初的決策。
但現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強調,時空已轉變,05年公函只講到彰銀監察人台新金可過半,但審計委員會是新的法律規定,且現在的關鍵在於台新金單方面把「取得彰銀經營權」解釋為「可合併彰銀」這是兩件事,財政部沒有違背當初的承諾。
不過,前財政部長顏慶章認為,政府與民間法律關係,不應說變就變,且當年得標的若是淡馬錫,新加坡會不會跟台灣大鬧一番?還是政府其實不敢與另一個國家產生國際法律糾紛,可是卻在自己國門之內對本土企業做一些不必要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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