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宣布,「開放股權式群眾募資業務」預計4月底完成相關法規作業,5月即能受理業者的申請設立,屆時我國將成為全球第7、亞洲第2個實施該措施的國家。
根據規劃,募資企業限定實收資本額須在3千萬元以下、且未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募資限額調高到1千5百萬元;募資金額方面,每年於所有平台籌資總金額由原先的不得超過1千萬元,調高至1千5百萬元。
個人投資金額上,單一募資案的投資額度由原先的3萬元,調整至5萬元;每年每一平台投資總額度由原先的6萬元,調高至10萬元。
至於經營募資平台業者僅限證券商,且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及核發許可證照,券商實收資本額為2億元,籌設保證金為5千萬,若僅經營股權群眾募資的券商,則最低資本額放寬至5千萬、籌設保證金為1千萬。
金管會表示,為擴大微型創新企業更多元化籌資管道,金管會將開放符合一定資格的民間業者,亦得經營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業務,相關規劃架構已置於vTaiwan.tw線上法規討論平台,開放公民討論近2個月,並召開線上諮詢會議,邀請專家學者、社群代表與會討論充分溝通,預計於4月底完成相關法規作業,即能受理業者申請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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