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可以提前拿,預計將有6.8萬人受惠。(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天修正發布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未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改為「期初」發放,民眾可以減少1個月的等待時間,提早拿到育嬰津貼!
過去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需等到留停滿1個月,才會開始審核、發放,但勞動部表示,考量到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沒有收入來源,因此決定把津貼發放方式由期末改為期初。
按照新的修正法規,民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只要經過6~7天的審核,隨即就能撥款,也就是可以減少1個月的等待時間,提早拿到育嬰津貼。勞動部預估,新法上路每年可望有6.8萬人受惠。
另外,在今天修正發布的就業保險法細則還有一項變動,未來被保險人請領失業給付時,須提供勞資爭議處理相關證明文件。
勞動部表示,這是為了給付審查需要,讓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時有所依循,提醒民眾日後進行相關作業時,應檢附證明文件,並將相關資料送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勞保局辦理後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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