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柏幼林。(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自2015年5月3日起正式實施,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柏幼林19日表示,這項新法規有助促進電子支付機構健全經營、發展,「將來這個市場,是大有可為!」
柏幼林19日出席「電子支付業之展望與經營風險面面觀」座談會,他在致詞時指出,關於電子支付,業者擔心過嚴的法規,會箝制網路應用與科技創新;但政府也必須重視金融秩序、新興科技潛在威脅等問題。
柏幼林說,歷經產官雙方多次研議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終於在5月3日正式實施,並接受業者申請,雖然不是所有業者都滿意,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對於電子支付經營發展、資金移轉服務安全性、保障消費者權益等方面,都有正面幫助,仍值得肯定。
柏幼林進一步說明,有一部分台灣業者認為,電子支付的市場非常巨大;但另一部分則覺得,線上刷卡服務,已經很方便了;據調查,具備網路支付服務的商家,有84%提供線上刷卡功能,消費者使用率達7成以上。
不過柏幼林強調,他看好電子支付市場的發展,「將來這個市場,是大有可為!」
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金融服務行業主持會計師吳麟指出,電子支付是未來金融服務流程,相當重要的一環。
吳麟解釋,台灣金融主管機關把電子支付行業定位為「類金融」產業,除與傳統金融機構資本額門檻要求不同以外,有關資金應用、洗錢防制、資訊安全、內部風險控管等監理要求,都高度重視,就是為了讓消費者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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