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1215:04:37
發言人 林國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58168(11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世岳董事;
(2)林國樑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規定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
容並取得其許可」,於101年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王世岳董事;
(2)林國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王世岳董事兼任職務:江蘇久正光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2)林國樑董事兼任職務:江蘇久正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句容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液晶裝置及電子元件加工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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