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總副理事長許舒博認為勞檢不能一刀切,服務業要有「服務業勞動專章」。(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為了杜絕超時工作、過勞情形發生,政府積極進行勞動檢查;對此,商總副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勞檢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來稽查,勞動部應該要有個「服務業專章」,工時限制上要有更彈性的作法;以保險業務來看,若萬一保戶在下班時間發生車禍,業務還是要去處理,「總不能規定他(指保戶),只能在上班期間發生車禍吧!」
許舒博指出,各行各業原本就有不一樣時間績效,像保險業務員是「責任制」強調服務,保戶是保險業服務的對象,除了保單以外,有發生任何與保單相關的事項,保險業都要進行服務,因為必須維持保單的繼續繳納;但保險業並非像製造業一樣,在產業線上一直在操作,所以工時不能超過幾個小時,保險業務有客戶就跑客戶,沒有客戶的時候也是在休息。
許舒博認為,服務業跟所謂的勞動必須做個區隔,而非一視同仁,一昧要求工作時數八個小時,超過就不行,若保戶在晚上下班時間發生事情,保險業務不去服務,這位客戶就流失掉了;許舒博說,當業務有客戶的時候,不能說下班時間就丟著不管,若萬一客戶在下班時間發生車禍,業務還是要去處理相關理賠事項。
許舒博表示,保險業跟生產業的勞動超時工作的標準,並不相同;建議勞動部應有個「服務業勞動專章」,不能拿由製造業框架所制定的勞動基準法,拿來套用服務業上,應該考量服務業的特性,例如彈性工時等;而勞動部最主要擔心的是,勞工的工時會不會過長;基本上,資方跟勞方都有建立合約,若勞動部要去管服務業的專章,有的服務業要忙到十一、十二點,勞動部說不可以,那服務業怎麼生存下去。
許舒博建議,勞檢應該要以實際面去做串聯,而非用一刀切的方法,去做所謂的勞檢工作;以業者來看,若真的以勞動部規定的工時,那我的保戶、消費者本身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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