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金融科技浪潮來襲,為了督促銀行在數位化過程中,重視現有員工的權益,金管會19日宣布,近日將發布解釋令,要求各銀行分派105至107年度盈餘時,在稅後盈餘的0.5%至1%區間內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支應金融科技發展員工轉型相關費用。
先前國民黨立委、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曾在財委會上表示,金融科技正吃掉金融業員工的工作機會,最需要面對面接觸處理的理財業務,都可以被機器人取代,建議金管會應提經費支應員工轉型,當時金管會主委王儷玲允諾執行。
而金管會19日就宣布,近日將發布解釋令,除了國銀行庫如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的員工外,要求各銀行分派105至107年度盈餘時,在稅後盈餘的0.5%至1%區間內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銀行局表示,若是依銀行2015年獲利2789億元計算,若提列0.5%整體銀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約12.74億元;若提列1%時,則約為25.49億元。
金管會表示,金融數位化已成金融業未來的發展趨勢,為督促銀行於數位化過程中重視現有員工的權益,已要求銀行應強化並持續進行在職員工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在金融科技方面的技能,使其成為銀行發展金融科技的助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