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資料照/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經濟部2日召開《電業法》修法公聽會,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也出席發言,他表示,政府積極推動電業自由化,卻忽略最重要的前提──電力必須充足,且官方版本草案「藏有許多魔鬼」,當下事務官都被「上頭」壓著,淨說一些連自己也不信的鬼話,「為什麼政府一定要匆促推出這部法案?除裂解台電這國營事業外,也在為圖利財團開後門。」
黃士修指出,官方版本《電業法》修正草案的修法緣由「說法很漂亮」,但細節裡藏有許多魔鬼,像是台電未來被拆分為火力電廠、公用售電業、輸配電業(國營),其中,公用售電業必須承擔公用事業公積金、供電義務、營業規章管制、不得停歇業、無償裝設電表義務、停電限制等義務,相較之下,財團成立一般售電業完全不受規範。
「政府強硬推動自由化,再加上一大堆設計不良,我保證一定失敗。」黃士修說,電業自由化有其設計原理,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電力必須充足」,但顯然台灣正面臨缺電窘境,一旦自由化,市場電價恐怕會遭到哄抬,「就算官方宣稱有管制,但電業法並未規定民營發電業者有供電義務,一旦成本過高,它可能就故意不發電。」
黃士修更宣稱,總統蔡英文選前揚言要大幅使用再生能源,但上任後才發現「再生能源是間歇型的,無法穩定供電。」因此,新政府當下正在進行一件事,但不對外言明,「那就是改用天然氣,未來必然會大幅拉高電價。」
此外, 黃士修也質疑,政府推動電業自由化「根本是假」,因為行政院會指定電業管制機關,該機關再任免輸配電業者的經營階層,其實就是球員兼裁判,實際上仍由政府控制一切,差別只是政府未來可以把手伸進被拆分後的台電,「就算當下政府宣稱並未賤賣台電給財團,也替財團先開了一扇後門。」
他進一步說明,政府已在《電業法》修正草案中埋下伏筆,因為該法條只規定台電售電業務為公營,輸配電業務維持國營,但對台電旗下各火力電廠卻未有著墨,換句話說,無論將來由哪個政黨執政,都可隨時出售台電股份、轉為民營,「等於是開了一扇後門,不管以後哪黨上去,想幹就可以幹,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沒有要指責能源局,因為他們也是被上頭壓著,說一些連自己也不信的鬼話,事務官也很辛苦。」針對當前修法進度,黃士修直接向行政院長林全、經濟部長李世光喊話,提出兩點呼籲,首先,是撤回現行電業法修正草案,再者,在能源供應充足前,應暫停推動電業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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