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7/2414:08:26
發言人 陳亞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000
主旨 : 公告補充說明本公司100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符合條款第50款
事實發生日101/07/24
說明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20
2.函請補正期限:101/7/24
3.補正內容:年報第21、22頁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情形,補充說明其他應記載事
項。
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0年度年報資料(股東會後修訂本)。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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