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遭檢舉疑涉超貸案。(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永豐金控遭內部員工檢舉疑似違法超貸,金管會檢查局15日證實,已對永豐金展開專案金檢。檢查局副局長葉淑媛表示,確實有收到檢舉函,並著手調查,逐一釐清事實中,而「這是鼎興案之外的另一個案件」,若調查結果發現授信流程上有缺失,會移給銀行局處理。
永豐金先前捲入鼎興牙材跳票詐貸案,尚未擺脫陰霾,日前又有周刊報導,有永豐內部員工檢舉,質疑永豐金借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私人投資公司J&R超過41億元,其中有擔保貸款為19.84億元、無擔保貸款20.45億元,有損及永豐金股東和員工的權益,呼籲金管會詳查。
檢查局副局長葉淑媛證實,確實有收到檢舉函,此案是永豐金旗下子租賃,再100%轉投資的國外租賃公司,再去貸款給三寶建設。
而此案主要有2點需要釐清,包括第一為何要透過層層架構,去貸款給一家企業;其次則是永豐租賃貸款給J&R(三寶建設私人轉投資公司)是否和規,對此葉淑媛僅回應,「此屬個案,不方便多談,不過大家關心的問題,我們也會去關心」。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則指出,租賃有定內規,會依照資本額和風險承擔能力去定限額,貸放不能超過風險限額,若沒定內規,或沒依照內規執行,顯示金控對子公司管理不當,金管會一定會處理。
對此,永豐金15日晚間發出聲明稿表示,租賃公司異於銀行行業特性,租賃會取得較多樣化的擔保品組合,如不動產一順位、次順位抵押、股權設質、機器設備設定或其他有價證券設質等,也是租賃公司競爭優勢的所在,因此得以收取較銀行為高的風險溢酬。
永豐金強調,租賃子公司融資餘額必須與銀行授信合併由金控申報,為求計算基準的一致性,所以將租賃於本案的大部分融資餘額比照銀行標準,從嚴歸類為無擔保授信,不過,為避免因為行業特性的差異而造成外界的誤解,及考量公告資訊與申報資訊的一致性,未來將採取與多數金控同業一致的資訊揭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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