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0916:33:33
發言人 張玉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30666-152
主旨 : 揭露國際會計準則對本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09
2.公司名稱: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12.3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年8月9日。
(二)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本公司依照主管機關規定,民國101年1月1日為
IFRS轉換日,民國102年1月1為IFRS開始採用日。
(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已按採用IFRSs計畫之計畫內容,
按進度執行,除「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該工作項目尚在積極執行外
,其他重要內容及影響彙總業已執行完畢。
(四)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
重大差異:
a.收入認列:轉換IFRS後,委託他人建屋預售之銷售房地損益,由完工百分比法調整
為風險報酬移轉予買方(例如:過戶交屋)時,認列相關銷售房地損益。
b.合約取得成本:轉換IFRS後,在建房地之專案銷售支出,若係取得合約所發生之直
接相關成本,且能單獨辨認及可靠衡量者,則予以資本化,其餘非合約直接取得成本
應作為當期費用。
c.員工福利:累積未認列之退休金精算損益於轉換日則採用豁免一次認列至保留盈餘。
(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a.收入認列:該差異使得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截至民國101年6月30日止淨值減少536,460
千元(屬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影響數為393,217千元及屬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影響數為
143,243千元),惟依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來營業目標該等差異將預計於民國101年度及103
年度完工移轉予買方並認列該差異,故上述差異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淨值影響實屬有限。
b.合約取得成本:該差異使得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截至民國101年6月30日止淨值減少
123,245千元(屬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影響數為115,202千元及屬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影
響數為8,043千元)。
c.員工福利:該差異使得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淨值增加3,499千元。
(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
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除應計退休金負債依精算報告調整外,其餘係自行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為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
字第0990036471號函令規定發布重大訊息,編製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對首次轉換至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期間(民國101年上半年度止)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
金額。上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係基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100年12月22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
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
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本會計師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基泰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
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七)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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