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需繳回音樂網和寶島網兩頻道。NCC警告:若不從將依法送辦!(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繳回寶島網、音樂網兩頻道一案,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6日)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予停止執行的行政訴訟裁定,NCC可以直接收回這兩個頻道,全案確定。NCC今天(17日)表示,在接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後,將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並廢止兩網相關執照,公文送達後中廣公司即不得再使用該頻率。若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將處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干擾合法使用者,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NCC收回中廣寶島網和音樂網兩頻道出現大逆轉!最高行政法院16日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予停止執行的行政訴訟裁定,NCC可以直接收回這兩個頻道。
NCC17日表示,原民和客家兩電台開台在即,為保障兩台使用電波的權益,在接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後,將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並廢止音樂網和寶島網相關執照,公文送達後中廣公司即不得再使用兩頻率,希望中廣公司能夠配合收回頻率並主動關閉電台,若中廣公司持續播音,將依電信法第58條規定,交由電信警察大隊依法聲請檢察官核發搜索票,移送法辦。
NCC補充說明,若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干擾無線電波的合法使用者,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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