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將在三個月後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頻率,引發中廣強烈不滿。(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週三(16日)通過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的籌設許可,並要求中廣的音樂網和寶島網使用頻率必須在三個月後移撥給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此舉引發中廣不滿,揚言將走法律途徑,捍衛頻率。NCC回應,收回中廣音樂網及和寶島網所用頻率,是民國96年6月趙少康入主中廣時的承諾,而第十一梯次廣播釋照案更是民國103年國民黨主政時期的政策。
NCC通過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的籌設許可,並要求中廣的音樂網和寶島網使用頻率必須在三個月後移撥給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
中廣公司發表聲明,指民國99年向NCC申請換照時,NCC即在行政處分中添加「中廣配合執行遏制匪播政策之音樂網及寶島網如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時,需無條件繳回」的附款,經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後,訴願委員會已撤銷收回頻道的附款。而今年再度申請換照時,NCC又要求要收回兩網,顯然NCC藐視並不尊重行政院訴願決定,已違反行政原則。
聲明中也指出,中廣已經對今年的換照附款進行訴願,NCC竟無視訴願程序,要在行政院訴願會做成決定前,強行收回相關頻道,此舉不僅不尊重行政院,更是輕忽員工的工作權。若NCC執意收回,將盡一切法律途徑捍衛頻道。
對於中廣的不滿,NCC表示,趙少康在民國96年6月入主中廣時,承諾音樂網和寶島網所用頻率,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中廣公司目前擁有音樂網、寶島網、流行網等3個全區調頻網和新聞網、鄉親網等2個全區調幅網,是全國擁有最多全區網的民營電台,所涉無線電波頻率資源相對集中,既然「遏制匪播」政策已中止,更有繳回頻率的承諾,自然無任何繼續使用相關頻率的正當理由。
NCC說,行政院在民國103年1月20日原則同意NCC規劃的「第11梯次廣播電台釋照規劃」草案,其中就有關收回中廣寶島網和音樂網頻率事宜,今年5月6日「廣播事業換發執照審查諮詢委員會」開會時,也請中廣公司負責人趙少康到會面談,詢問收回寶島網和音樂網頻率要如何因應。
NCC強調,中廣公司承諾要繳回頻率已長達近10年,實在不應以種種理由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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