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調查永豐證券過程中有新發現(圖/資料照片)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針對永豐金弊案,金管會持續追查中!金管會3日表示,目前永豐證券的部分已經調查完,但從中發現去年9月起,有香港的公司透過永豐金旗下香港的子公司投資我國證券,這間香港公司背後就是陸資,涉嫌違法,依照規定最長給予6個月內出清持有的有價證券。
3日上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立委黃國昌再次詢問到永豐金弊案目前的查證狀況。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表示,永豐證部分已經查完,但在調查過程中,卻發現去年9月開始,有客戶透過永豐金香港的子公司「永豐金亞洲」到我國投資有價證券,這名客戶是一間香港公司,但這間香港公司背後是陸資。
依照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公司等,必須透過QDII(合格境外投資機構)來台投資,若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從事投資行為,因此這已涉嫌違法。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最長給予6個月內出清持有的有價證券,至於該公司投資哪些有價證券?王詠心不願給予回應。
黃國昌也詢問到,永豐金董座何壽川是否已被查證到違反產金分離?李瑞倉表示,目前這部分還正在查證中,因為是海外子公司,金管會無法直接調查,必須要請子公司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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