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示意圖。(圖/財政部國產署提供)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昨(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因地方政府於去年大幅調升公告地價,平均漲幅達到3成,連帶使地上權的地租大漲,因稅負以及法令的風險皆上升,讓不少原有意投入地上權市場的建商感到緊張,進而縮手觀望,更讓去年地上權標脫率淪落到5年以來最慘,剩下13%。
有不少之前得標的業者被突然大幅調高的公告地價嚇到,認為法令、稅負風險過高,經過評估後認為不符投資效益,於是向國產署申請解約。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表示,除了目前已完成解約的「嘉新金華薈」,還有6案尚待申請解約。
邊子樹表示,地上權得標業者若未申請建照並開工就符合解約條件,則可依存續期間的比例退還權利金:以「嘉新金華薈」來說,存續期間840個月,在去年底解約後,國產署已將剩餘803個月的權利金7億3000多萬元,退還給其業者嘉新資產開發公司。
邊子樹坦言,除「嘉新金華薈」一案,目前還有6個案子在申請解約中,其中位於台北市仁愛路的地上權案,由於得標業者新星興業已申請建照開工,雖可解約卻無法退還權利金;而位於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的地上權案,由於得標業者嘉泥建設尚未開工,可依契約辦理退還權利金。另外位於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由親家建設得標的地上權案,以及位於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由昇陽建設旗下「昇陽國際置地」得標的地上權案,由於尚未開工,同樣可辦理退還權利金。
今年首批國有地設定地上權因降價求標,成功標脫3宗,國產署因此獲得決標權利金1億8377萬元;然而光是1個「嘉新金華薈」解約案就必須吐回7億3000多萬元權利金。由於後續解約骨牌效應潮尚未停止,國產署要退回的權利金上看10幾億,也難怪國產署只能「剉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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