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又稱為台版肥咖條款(FATCA)已於5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昨(29日)表示,第一波上路的名單,包括與國人往來密切的新加坡、日本、越南,以及華人經常移民居留的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台商、高資產人士應注意海外資產曝光及稅務合規風險。
此次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授權財政部基於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的條約或協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執行,可交換的內容包含財產、所得、營業、納稅、金融帳戶或其他稅務資訊個案、自動及自發資訊交換。
同時,也增訂了稅捐稽徵法第46條之1,若應配合提供資訊的機關、機構、團體、事業或個人妨礙或拒絕調查,可處3千元至30萬元罰鍰;金融機構若未依規定進行金融帳戶盡職審查(KYC)或其他審查者,則處以20萬至1千萬元高額罰鍰。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國人普遍透過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薩摩亞及開曼的公司進行海外投資,由於這些國家已承諾實施金融帳戶自動訊息交換,財政部應該也會積極與這些國家簽訂資訊交換協定,台商以及高資產人士應更加注意。
林志翔特別提醒,雖說此次稅捐稽徵法修正特別排除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但因接下來陸委會將推動兩岸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修正,並賦與資訊交換法源,建議高資產人士不要因為短期排除了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而掉以輕心,仍應該及早準備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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