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民進黨提出「停建核四案」,遭國民黨多數封殺。(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核四停建後所衍生的2,838億元負債如何處理已爭論許久,經濟部長李世光上月聽取台電「核四停建後財務分析」報告,認為因政府已編列8年8,800億元前瞻基礎建設預算,無法再編列特別預算處理此筆負債,恐以「電價分年回收」方案解決。這也代表,此筆爛帳可能將由全民買單,初估工業大戶每戶需多付758萬元、家庭用戶每戶分攤5,611元。
當初核四廠封存編列了3年預算,如今已邁入最後1年。一旦不再續編預算,等於宣告廢核四,這筆高達2838億元的資產將成為台電公司負債。為避免破產,台電向經濟部提出「由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或「電價分年回收」的兩大建議方案,根據指出,經濟部長李世光貌似同意以電價分年回收方式解決這筆負債,打算在新電價公式中新增「資產處理損失」項目,以5至10年時間攤提核四廠爛帳。
根據評估,由於核四燃料棒以及部分設備仍可出售,如改建成火力電廠,部分硬體設備也能保留下來繼續使用,最終需處理的負債規模約2,600億,平均每戶電費將因此多付1.8萬元。若進一步把工業用戶和家庭用戶分開計算,平均每戶工業大戶將多付758萬元、而平均每戶家庭將多付5,611元。
李世光在上月與台電開會後表示,細節仍需進一步討論,全案將擇期向行政院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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