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因三寶超貸案被金管會限制轉投資。(圖/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業新南向政策,鼓勵金融業轉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但依照規定,若金融業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進行轉投資、海外併購或設立新分支機構,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包括永豐金、兆豐銀等9個金融機構受到限制。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金融業若想進行海內外併購、轉投資等,金管會非常鼓勵,但前提必須做好法令遵循,以銀行跟金控來說,若是遭到金管會行政裁罰,要等到缺失改善後,金管會才會允許轉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則表示,證券業是依照情節輕重有不同期間限制,若被記警告,3個月內限制其轉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但若是被解除董監事,限制時間為半年,被暫停業務者,限制時間為1年。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被禁止轉投資跟設立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有9家,分別是永豐金、兆豐銀,富邦證、國泰證、台新證、永豐證、中信證、遠智證、康和證。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永豐金與兆豐銀之前都是重罰千萬,永豐金因為對三寶集團超貸案,金管會不只要求檢討子公司組織,更於今年6月19日暫停永豐金及其子公司申請轉投資;兆豐銀則是去年紐約分行涉嫌洗錢,遭金管會禁止設分支機構。兆豐銀跟永豐金都必須在改善缺失,且經金管會檢查符合標準後,才能進行轉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
券商部分,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在近3個月內,遭警告的券商有遠智證、永豐證、富邦證、國泰證、台新證共5家;暫停業務處分的有中信證、康和證。永豐證是因為輝山乳業案跟替違法陸資買台股案而遭罰,富邦證、國泰證、台新證因可轉債案遭罰。富邦證、國泰證、台新證、永豐證、中信證在下個月就期滿,遠智證為10月下旬、康和證是12月底。
保險業部分,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則表示,日前台灣人壽因辦理不動產投資缺失,遭金管會於今年6月16日開罰600萬元,但處分書上並沒有限制其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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