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經濟部11日舉行公司法修正草案第8場公聽會,條文規定所有公司包括非公發公司都應向經濟部建立的平台申報股東名簿,並交由第三方公司保管。不過,工商協進會認為,公聽會最後根本流於形式,即使在場企業九成反對股東名冊揭露與公司秘書制、剩下一成無意見,但還是被經部一句「上級長官要求」而強迫中獎。
經濟部表示,將自製單一平台讓各企業去申報股東名單,平台後續則交給第三方民間單位管理。不少學者與工商團體對此痛罵「勞民又傷財」,因為其平台交由民間機構管理,就等於有外洩風險。工商協進會則認為,洗錢防制法本來就賦予檢察機關有檢閱其股東名冊權利,因此用公司法來要求公司申報股東名冊等於是「多此一舉」。
工商協進會進一步指出,其實公司法修正草案的申報股東名冊,非公發公司根本沒有必要揭露其名簿,並以新創公司舉例,假設今天某知名企業董事長投資了某間新創公司,而其股東名單又「恰好」被外洩,那投資人就會一窩蜂看名字而投資該企業,完全失去了新創企業以實力做發展的根本,等於用個人招牌炒股。
另外工商協進會也擔憂,萬一企業股東個資外洩,恐怕就會被國內或國外的產業競爭對手以造假、抹黑方式,對該企業產生負面影響,「企業是靠實力拚搏,不能淪為泥巴戰。」
公司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雖已舉辦8場,但工商協進會與會代表認為,公聽會最後根本流於形式,即使在場企業九成反對股東名冊揭露與公司秘書制、剩下一成無意見,但還是被經部一句「上級長官要求」而強迫中獎,他也感嘆,公司法修法草案若後續維持這樣的版本一二三讀通過,恐怕是全體企業與台灣經濟的大敗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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