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改革聯盟主張應廢除稅務獎勵金,因為其為內部函釋,無正式法源依據。(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法稅改革聯盟今(17)日上午指出,統計至去(2017)年年底為止,仍有近936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幾乎是全台灣2-3人就有1人被稅單或罰鍰相逼。法稅改革聯盟主張,稅官逼迫基層人員濫開稅單的主因在於稅務獎勵金,據2016年數據,5區國稅局共編列1.03億元稅務獎金預算;經統計,簡任十到十三職等的高官平均可分得9.8萬元,職等越高領越多。不過,反觀基層人員只有市價不到300元的橘子,金額相差326倍,也令外界覺得落差甚大。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國稅局長期以萬年稅單與9千多條行政函釋壓榨人民,如果要循行政救濟程序,不僅只有6%勝訴率,即使獲勝訴,國稅局也鮮少撤銷稅單,等於是一張稅單留萬年,而為何要讓稅單在函釋下永久保存?前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直言:「就是為了稅務獎金。」
國稅局過去根據《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訂有「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讓稅務、關務人員有法源依據可獲得查稅獎金。不過,2004年民進黨前立委朱星羽提案廢除稅務獎金、並成功三讀,也讓稅務獎金議題暫時告一段落。
然而,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卻在2008年利用財政部內部函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死灰復燃,引起各界非議。民進黨立委陳瑩痛批,財政部以「作業要點」與行政函令的形式繼續發放稅務獎金,而且還分成團體獎共16項、個人獎共25項,連辦理路跑、桌球錦標賽、修電腦、辦公室修繕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甚至領獎人數比國稅局編制員額還多,根本只為巧立名目發放獎金。
而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也在上一會期的立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前(2016)年財政部為了激勵基層稽查人員發放稅務獎勵金,但他接獲檢舉,有人投訴財政部秘書處共拿了約24萬元,但秘書處長自己就拿了1/3,實質拿走8.5萬元,8成職員只拿到市價300元的一箱橘子,他批評其分配方式「只是讓官員獨大。」
對此財政部官員日前澄清,查稅獎金早已廢除,目前的激勵獎金是行政效率績效獎金,和警察的績效獎金雷同,但財政部仍會與銓敘部、人事總處做通盤檢討。
不過,法稅改革聯盟強調,不論是何種形式的稅務獎金,來源都是無法源依據,僅函釋形式,而且稅務獎金是變相鼓勵稅務人員濫發稅單的主因。法稅改革聯盟主張,為避免濫課稅圖謀獎金之歪風橫行,應廢除所有稅務人員的稅務獎勵金,以保障人民基本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國稅局讓稅單在函釋下永久保存,主因就是稅官想爭取稅務獎金。(圖/CFP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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