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案件中,往往有許多繼承者未掌握長輩親屬或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過去有不少「繼承者」因為無法掌握長輩親屬或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往往收到鉅額遺產稅單而不知所措。不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現在民眾不用擔心是否有未知的遺產而被「臨時課稅」,因為今(2018)年1月1日後,在被繼承人登記死亡7日後到9個月內,民眾都可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等電子憑證或是核發的查詢碼,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並藉由其系統計算遺產稅額。
天氣變化迅速,不少長輩因此溘然而逝,令人感嘆,但也因此許多遺產問題隨之而生,國稅局人員指出,過去也有繼承者繳不出遺產稅只能變賣祖產。根據遺產稅現行版條文指出,遺產總額減掉1,200萬元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後的遺產淨額計算,在5千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千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在遺產稅部分,單件免稅額為1,200萬元,另外以及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器具89萬元、被繼承人職業工具50萬元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另外遺產稅也有6大扣除額,包括: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5.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供多元管道查詢被繼承人財產資料,自今年1月1日起,只要被繼承人過世後9個月內,就可網路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且未來可用2大方式包括憑證與查詢碼開啟其財產資料。
在憑證查詢部分,國稅局指出,若申請人為被繼承人配偶或子女者,就可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等電子憑證,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之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
在查詢碼方面,申請人向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核發「被繼承人財產資料查詢碼」,以該查詢碼及被繼承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被繼承人死亡日期與查詢碼申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並透過遺產稅申辦系統下載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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