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針對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由公股銀行提供的35億美元、約新台幣1,000億元的政策性貸款額度,若遭到倒帳,該由誰負起責任?對此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會選擇債信良好的國家進行合作,若不幸遭到倒帳,政府也會編列預算支應,「該編的相關預算還是要編」。
總統蔡英文去年8月宣示政府將推動35億美元的「策略性融資機制」,協助台灣企業和新南向目標國或友邦政府進行工程合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政府擬由公股銀行提供新台幣1,000億的策略性貸款額度,透過ODA模式,協助協助工程業者爭取邦交國及新南向各國公共建設。
曾銘宗詢問,ODA計畫權責不清、配套不足,若外國政府倒債,ODA恐成另一個「獵雷艦案」,責任該由誰負?對此王美花以及外交部次長吳志中都表示,ODA放款對象是外國政府,當經濟部取得案源時,會由行政院邀集外交部、工程會等相關部會,從各面向進行政策評估,且將選擇債信良好的國家進行合作,但因銀行也只能從該國過往的債信的情況去評估,「不能預估未來恐怕會發生或不會發生的事」。
王美花近一步指出,ODA計畫是經政策評估、由國家擔保的,過去幾乎沒有發生不付錢的案例;若不幸遇到國家不還錢,政策上將由政府負擔相關風險,且編列預算支應,「該編的相關預算還是要編」。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則表示,許多立委將ODA計畫與慶富案類比,但ODA是貸款給外國政府,且走三方合約,與慶富案放款給民間企業有許多差異。針對倒帳風險,他要求經濟部、外交部與財政部拿出數據資料,找出會有倒帳可能的國家,進一步把這些風險較高的國家排除在ODA計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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