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續審公司法,經過委員多次討論及表決後,公司法修正草案終於送出經委會,爭議條文打包交付朝野協商,力拼六月完成三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馮建棨/綜合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續審公司法,經過委員多次討論及表決後,公司法修正草案終於送出經委會,有爭議條文則交付朝野協商,力拼六月完成三讀。
根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經濟部擅自變更立委的提案內容,引發朝野不滿,導致審查中斷,最終經表決通過剩餘條文打包送院會處理
過去SOGO案官司打了十多年,就是因公司增資登記虛偽不實,成為公司法經典爭議,因此這次也補破網,納入「SOGO條款」。據了解,經濟部在審議時擅自整理委員提案上加入但書,遭朝野立委批評,因此最後按照召委高志鵬及廖國棟之加嚴提案通過,更納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無論不起訴、緩起訴或判決有罪,均可依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
據了解,經濟部在立委的提案版本中加入但書,「若撤銷或廢止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或公司債權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這讓讓在場立委大感不滿,質疑經濟部為何擅自加入了非立委的提案內容。
經委會民進黨召委高志鵬說,各單位都有各自立場,也能表達主張,但不能透過整理法案過程中,行政單位擅自放提案進去,且這次提出條文對恐損害股東權益等,相關認定卻由經濟部自行認定,這是凌駕法律之上的帝王條款。
會議中經過立委多次協調後,最後交付表決,最終投票四票贊成,只有時代力量反對,最終第九條以後含修正動議全部併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續審公司法,經過委員多次討論及表決後,公司法修正草案終於送出經委會,爭議條文打包交付朝野協商,力拼六月完成三讀。(圖/雲端最前線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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