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草案。(圖/NCC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本規劃明年1月就要正式推動有線電視分組付費,不過因為無法和業者達成共識,加上準備時間不及,已確定延後到民國109年。據了解,系統業者放話,由於分組付費政策勢必影響營收,因此絕對會「調整」頻道授權費,不排除「大砍」,讓分組付費政策不易推動。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起一個月內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報收視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中央主管機關所訂收費標準,核准後公告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設費率委員會,核准前項收視費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未設費率委員會時,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行使之。系統經營者之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眼看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政策因為沒辦法和業者達成共識後定案,系統業者更無法在八月一日提出明年的分組付費收費標準,因此NCC已確定明年推動的期程延後,最快要民國109年才能實施。
依照NCC初步規劃的「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基本頻道收視費的頻道將以「13+X+N」公式換算,所謂「13+N+X」,13是指必載頻道,包括5家無線電視台加上兩個國會頻道;N是指政府指定類型的頻道,包括新聞、兒少、戲劇、電影、教育等5種類型,每一類型至少要2個頻道以上,由系統業者自行挑選;X則是由系統業者自主規劃。
據了解,這個分組付費方案內容並沒有讓系統台和頻道業者接受,尤其「最低」到「吃到飽」之間的中價位套餐,幾乎沒有討論空間。系統業者甚至放話,由於分組付費政策勢必影響營收,因此絕對會「調整」頻道授權費,不排除「大砍」,讓NCC不敢執意推動這項政策,避免發生大規模「斷訊」,甚至出現頻道「倒閉潮」。
NCC去年審查台南市、澎湖縣、金門縣和連江縣等4縣市7家有線電視業者今年的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曾有意把「分組付費」納入,不過每月388元/400元的付費組合方案,到最後在業者的反對下不予實施,只留下一個包括系統商自製頻道、無線必載頻道和宗教頻道的每月188/200元的「清冰組」,據了解,這碗「清冰」根本「乏人問津」,讓外界質疑NCC「改革做半套」。
趨勢民意調查公司2013年所做的「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62%民眾支持有線電視分組付費。《ETtoday新聞雲》民調中心去年所做的民調更顯示,有78.0%受訪者支持「分組付費」,其中51歲到60歲支持的比例高達88.6%,顯示民眾對NCC推動分組付費的期待越來越高。「民眾的期待VS產業的動盪」,考驗NCC的智慧。
▼ET民調/78.0%受訪者支持「分組付費」。(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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