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天(16日)正式公布純網銀的設立標準,其中最受爭議的金融業持股比率,由原本規劃的50%降低到40%,等於金管會開放非金融業可以做為單一最大股東,最高持股可高達60%。
金管會開放2張純網銀執照,並正式公開設立標準,重點如下:
1.純網銀最低實收資本額需100億元以上,跟設立一般商業銀行相同。純網銀設立後需1年內補辦為公開發行公司。
2.金融業(包括金控、銀行、保險、證券)持股需達40%以上,其中應至少有一家銀行或金控持股25%。而非金融業可以持股最高60%。
3.純網銀發起人若非金融業,但具有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事業等專業,提出成功的業務經營模式,可以認股超過10%。但若非上述的產業,也非金融業,不得持股超過10%。
4.允許外國金融機構可做為純網銀發起人,但外國金融機構應出具母國金融主管機關同意其在我國設立純網銀的文件。
5.董事成員要求具備銀行及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事業等專業資格者,應逾半數,且至少有一人具有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事業等專業資格。換言之,5名董事中需要有3位具備金融專業董事,而3名金融專業董事中至少要有1名具金融科技專業,董事每增加4人要多2名專業董事。
6.銀行或金控持股純網銀比率若超過25%,在銀行或金控轉投資限制上可被排除。
7.純網銀除設置總行及客戶服務中心外,不得申請設立實體分行。客服中心數未明訂,但會個案審查,不樂見客服中心數目過多。
8.申請時須交營業計畫書,內容包含客戶身分確認機制、資訊系統與安全控管及備援作業、業務連續性計畫、流動性管理機制及市場退出計畫等。
▲LINE Financial台灣區負責人劉奕成日前已表態將申請純網銀執照 。(圖/記者戴瑞瑤攝)
值得留意的是,之前金管會主委表明要由金融業主導,並納入金融業旗下子公司、編合併報表,在規範中卻未載明。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我們允許非金融業做為單一最大股東持股6成,至於是否編合併報表,就由會計原則來看,不堅持一定由金融業編合併報表,依照會計原則超過50%就要編合併報表。
舉例來說:純網銀中LINE單一持股60%、富邦金持股25%,就由持股最大的股東編合併報表,不一定是由富邦金編合併報表,但依照規範金控轉投資持股25%以上就視為子公司,因此純網銀可視為富邦金的子公司。
而純網銀可以設立ATM,但是否可以有委外的業務,例如透過便利商店收受文件等,還需要再研議,會再參考國外經驗。
銀行局也表示,後續針對純網銀營運需求或數位銀行業務發展,會持續檢討相關法規或自律規範,包括開戶作業、銀行線上服務項目開放等。像銀行線上服務項目目前有開放12項,有業者來爭取開放法人線上開戶等。
依照金管會規劃,純網銀將於10月底正式公告法規,11月受理業者申請,2019年5月公布2家入選的榜單,最快2019年下半年國內就會有第一家純網銀出現。
►純網銀/金融業掌握主導權 50%持股中至少要有1家銀行逾25%
▲中華電信也表態將申請做純網銀。(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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