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金管會積極推動民營金控跟銀行間整併,針對敵意併購的「買家」訂出4大標準,最後只有5家金控達標。但5家金控卻有3家金控表態將不採敵意併購,只願意採合意併購。據悉,金管會也正研擬「合意併購」的規則。
金管會推動「金金併」,開放民營金控、銀行間進行併購,不管是敵意併購或是合意併購,都可以適用資本計提誘因。其中針對敵意併購,11日金管會正式公布「買方」4大關卡,分別在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國際佈局、企業社會責任4面向須達到金管會訂出的指標。
最終金管會預估有5家金控、6家銀行達標,包括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台新金。但其中國泰金、玉山金、富邦金都已經對外表態,若要併購,也只會進行「合意併購」而不會做「敵意併購」。
據悉,金管會正在研擬,要求金融機構若要採合意併購,就必須提出被投資公司董事會未反對,跟被投資公司董監事、持股10%以上大股東等關係人,願意出售25%股份的證明,來確保合意併購的可行性。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收到合意併購申請時,金管會本來就會去詢問被投資公司的態度,過去可能沒有明確的規範,現在只是將規則更明確。
金管會也表示,不管是合意併購或敵意併購,都可以採用資本計提誘因,至於金融業者要採取敵意或合意,就由各公司與市場機制來決定,金管會只是提供一個開放併購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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