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詹婷怡:處理假新聞要依法,若恣意而為寧提辭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有關假新聞的流竄,目前只有廣電三法可以管理廣電媒體,但是平面媒體和網路媒體卻無法可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今天(4日)在交通委員會表示,一定會加強管理廣電媒體的事實查證,但是要處理假新聞,一定要依法,如果恣意而為傷害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我馬上提出辭呈」。
我國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上吊輕生,引發各界對於媒體是否該為假新聞負責的議論。NCC日前表示,早於民國105年修改廣電三法後,就訂有傳播不實訊息者,最高可核處新台幣200萬元規定,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
不過多名立委4日在交通委員會指出,有關假新聞的流竄,目前只有廣電三法可以管理廣電媒體,但是平面媒體和網路媒體卻無法可管。NCC主委詹婷怡回應,不是任何言論都沒有界線,尤其涉及國家安全部分,目前行政院正在進行通盤考量,至於廣電媒體的事實查證,NCC一定會加強管理,要求落實,但是處理假新聞要smart執行,否則會衍生出其他的問題。
詹婷怡說,處理假新聞,政府一定要依法,如果恣意而為傷害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我馬上提出辭呈」。
立委李昆澤也認為,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必須要保障,但目前網路上假訊息流竄的嚴重問題,是國安單位的層級,不是NCC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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