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明年上路,公平會配合訂定3個草案。(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法》預計明年2月1日上路,公平會為配合訂定子法,並於委員會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等3項草案,後續將辦理預告程序。
《財團法人法》已在今年8月1日公布,將於明年2月1日施行,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指出,該法授權各主管機關訂定相關子法,而公平會為配合財團法人法第24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及第25條第5項規定,因此擬定3項草案,分別是1個準則、2個行政命令。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主要內容為財團法人應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明定董事會及專責單位之職責,建立有效的會計及內控制度、查核機制、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利相關人員於執行業務時遵循辦理,並應提供檢舉管道及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
至於另外2項草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彭紹瑾說,比較針對會計財報等編製準則及辦法。
公平會在19日通過這3項草案,彭紹瑾表示,將著即辦理15日對外預告程序,徵詢各界意見後,緊接著辦理後續法制發布事宜,讓公平會所管的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得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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