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低薪,櫃買中心要求上櫃公司得在4月前申報「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示意圖/記者林冠瑜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櫃買中心9日宣布,修正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國內上櫃公司應自今(2019)年起申報「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國內上櫃公司應於4月底前完成申報,相關資訊也將於6月底前揭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
金管會2018年7月拋出全部揭露所有上市櫃公司員工平均薪資,從今年6月起,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員工(不含董事)的平均薪資跟公司每股盈餘(EPS)及其同產業的公司平均數,還有非經理人全職員工的平均薪資費用。且在2020年6月起還要新增揭露所有上市櫃公司,前一年度非經理人全時員工中位數資訊。
櫃買中心表示,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配合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至2020)「提升資訊揭露時效、可比較性及內容」的具體措施,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31款增訂「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國內上櫃公司應於今年4月底前完成申報,相關資訊也將於6月底前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櫃買中心進一步說明,考量員工薪資統計分析的需求,以及資訊揭露的可靠性,另規範國內上櫃公司應併同申報經會計師簽名或蓋章的檢查表電子檔。相關申報格式已公告,提醒上櫃公司及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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