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男女同酬日是2月23日,也就是女性必須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才能獲得相同的薪水。(圖/CFP視覺中國)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全球職場幾乎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形,台灣當然也不例外。勞動部今(14)日公布2019年同酬日是2月23日,也就是台灣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才能賺到和男性工作一整年一樣的薪水。
台灣同酬日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2018年女性平均時薪283元,是男性332元的85.4%,兩性薪資差距為14.6%。換句話說,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才能讓整年總薪資相同。
根據勞動部統計處調查顯示,近10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2008年18.6%下降至2018年14.6%。換言之,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從原先的69天減少至54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0個百分點、減少15天。
調查也發現,歷年來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比美、日、韓等國來得小,去年台灣是14.6%,低於韓國34.1%(2017年)、日本32.3%及美國18.9%。依增減幅度觀察,近10年來韓國減幅最大,縮小5.1個百分點,日本縮小4.1個百分點,我國縮小4.0個百分點,美國縮小1.2個百分點。
不過,勞動部去年公布的男女同酬日是2月21日,勞動部統計處長羅怡玲對此表示,這份數據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為配合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基準校正,連帶配合修正歷年兩性薪資差距及同酬日,因此去年同酬日更改成2月23日,與今年是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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