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首期10年補繳期將在3月底到期,超過期限不得請求補繳、保險年資也不得計入。(示意圖/路透社)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第一期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限將在3月31日到期,超過期限不得請求補繳,同時保險年資也不得計入,根據勞保局統計,首波到期的仍有100.2萬人尚未繳納,屆時將會影響領取給付資格,未來領取老年年金也不能擇優領取,身心障礙年金也無法享有基本保障,終生恐少領數十萬元。
國民年金保險也就是俗稱的「國保」,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並會自動納保,目前以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1萬8282元為月投保金額,每月保險費由政府負擔4成(658元)、被保險人自付6成(987元)。
▲勞保局提醒,民眾若無力一次繳納積欠的國保保費,只要符合2條件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國民年金保費每兩個月繳一次,首期的帳單10年補繳緩衝期限原先在今年1月底到期,不過衛福部將補繳期限延至3月31日到期。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3月8日止,有首期欠費的被保險人約100.2萬人,其中73萬人因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給付金額較高或正領取社會福利津貼,即使繳納首期欠費仍僅能以B式計算,另有27萬人屬於可領取A式的被保險人,一旦欠繳保費超過十年,都將會權益受損。
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欠費,不能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甚至也不能辦理分期繳納,未來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時不能選擇以A式發給(加計3628元),終身只能以B式發給,至於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則無基本保障金額(4872元),以國人平均餘命83歲計算,終身恐少領逾50萬元。
勞保局提醒,民眾若無力一次繳納積欠的國保保費,只要符合2條件,包括應繳總額3000元以上以及個人年所得未達50萬元者,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可分40期,各期應繳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一旦有1期沒依限期繳納,將會影響給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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