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擘Google。(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科技巨擘Google今年3月遭歐盟執委會以該公司在線上廣告市場的反競爭行為重罰17億美元(約新台幣533億元),Google 5日表示將對此裁罰提出上訴,歐盟執委會則向外媒表示,「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這項決定。」
據CNBC報導,歐盟執委會今年3月對Google祭出第三次反托拉斯罰款,他們認為Google濫用它們在網路市場的主導地位,限制了其他競爭對手的線上搜尋廣告,歐盟執委會稱,這樣的作法已經違反歐盟的反托拉斯法律。
但Google並不能接受這樣的裁罰,外媒《telegraph》率先於4日報導指出,Google將對歐盟執委會的裁罰上訴,這項消息隨後在5日得到Google方面的證實。對於Google將採取上訴一事,歐盟執委會發言人向CNBC表示,「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這項決定。」
其實自2017年以來,歐盟已經向Google祭出3次重罰,前兩次分別為針對Android設備和比較購物服務的反競爭行為,罰款金額合計近80億美元,Google當然也對此提出上訴。近日對Google來說可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為美國司法部稱計劃對Google進行反壟斷調查,調查其搜尋和其他業務的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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