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近5成準新娘認為,房子應買在女方名下。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農曆年節腳步越來越近,許多民眾紛紛選在年前結婚,完成終身大事。根據好房網對有結婚打算的準新人進行的最新調查顯示,高達48.2%的女性受訪者認為,房子應買在女方名下,婚姻生活才有保障。
調查結果同時指出,有36.1%的女性及37.6%的男性表示,「房子共同持有」較符合雙方期待,但也有34.4%的準新郎強調,願意以具體行動實現愛的承諾,選擇將房子買在女方名下。
好房網總編輯吳光中說,結婚買房的意義對於女生而言,不僅僅是「成家」的有形房產價值,心理的踏實感更勝一切。他分析,年底向來為結婚購屋旺季,據調查結果指出,38.5%的民眾,選擇在年底前結婚買房,是為了履行愛的承諾,「許另一半家的感覺」,顯見擁有房子的踏實感,在婚姻關係中,也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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