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電信使用紀錄更方便了。(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日通過《電信管理法》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子法案<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作業辦法>,預計今年7月之後,消費者可向電信商申請查詢自己1年內的通信、費用資料。
NCC發信人蕭祈宏表示,有關用戶可以查詢通信紀錄的規定是屬於《電信法》的子法案,為配合新法《電信管理法》於今年7月取代《電信法》實施,所以制定了新的<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作業辦法>。
NCC官員表示,新規定最大不同是,電信商除了要保存通信紀錄之外,要增加保存帳務(費用)紀錄,供用戶可以申請查詢,紀錄保存期限也由舊法的半年,延長為1年。
▲7月起電信費用紀錄也可查詢(圖/pixabay)
NCC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確保公共利益,本辦法針對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之保存期間、用戶查詢之作業程序、收費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等作業訂定相關條文,其內容參考現行電信法第7條第3項授權訂定「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之規定,並參酌既有實務運作經驗擬定,課予電信事業對於用戶或使用電信人使用電信服務所生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應確保紀錄正確,並保存一定期間,用戶必要時得請求查詢本人之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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