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店家收到振興三倍券,自即日開放兌換現金。(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店家收到振興三倍券自即日起開放兌換現金,經濟部表示,為方便小店家們將三倍券換現金,店家於全台6221個據點兌領時,只要在兌領單上填寫一次帳號即可,不用每張三倍券都填寫存(匯)入帳號,以簡化店家兌領及金融機構的兌付作業。
振興三倍券自7月15日開放領券,至今日上午9時累計已超過1500萬人領取,經濟部也於昨日起接受兌領,除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外,放寬無統一編號營業人如農漁民、夜市或市場攤商、民宿業者、計程車司機等,亦得委託農漁會、合作社、商圈、市場攤販管理組織、產業公(協)會、產(職)業工會協助兌領。
▲店家收到振興三倍券,自即日開放兌換現金。(圖/記者林敬旻攝)
三倍券兌領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且兌付地點包含國內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多達6,221個,店家或組織可於期限內就近至往來金融機構兌領。
為方便快速兌領,經濟部表示,三倍券領用兌現的流程更簡化為三個步驟,在每張三倍券背面填寫銷售日期、身分證字號,以及在一張兌領單上填寫其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及相關資料,即可兌領。
官員也建議店家可於兌領前與兌付金融機構先行聯繫,填妥相關資料後再前往兌領,以減少等候時間,同時鼓勵店家,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農漁民及小店家收到後可以再流通消費,讓三倍券的使用效益更大化。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