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指出,家中有兩位以上子女,父母可同時辦理育嬰留停。(圖/資料照)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家中有兩位以上子女,父母可同時辦理育嬰留停嗎?勞保局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若父母符合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就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若符合津貼申請條件者,還可同時請領不同子女的育嬰留停津貼。
勞保局表示,為了讓父母更安心在家照顧小孩,《就業保險法》就規定,父母同時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者,應分別請領津貼,不得同時請領,但是在實務上經常收到民眾反映,同時育有多名子女,但夫妻間僅能1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津貼,恐手忙腳亂,致子女無法獲得妥善的照顧。
因此,勞保局也說,考量撫育多名子女父母的實際需求,勞動部已於107年8月以函釋放寬,父母同時間能分別以不同子女名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保局以生下雙胞胎且均符合請領規定的父母為例,如兩人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並以不同子女名義分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則兩人共可申請2名子女合計有24個月津貼,且1年的時間就可領滿。
最後,勞保局提醒,父母如僅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給,還是必須依規定在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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