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指出遭公司解雇後,雇主薪資最晚要約定日期給付。(圖/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如果遭到解雇該怎麼辦?27歲鄭先生收到公司通知告知他被解雇了,工作到下週五,由於公司薪資結算在每個月20日,因此人資告知他這個月的薪資要等到下個月才能拿到,鄭先生先相當疑惑難道不是在離職日當天就拿到錢嗎?公司是否違法?
對此,勞保局回應,當勞工被解雇時,雇主必須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依法終止與勞工間的勞動契約時,就必須要結清工資並給付給勞工,不過勞雇雙方也可以依照當時約定好的每月發薪日給予。
勞保局強調,原則上雇主如果可以在契約截止當日結清最好,最晚也應該在約定發薪日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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