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7)日拍板「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再延5年;此次條件鬆綁,財部部次長李慶華強調:「拿朋友要報廢的車子也可以!」
▲政院拍板「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再延5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行政院表示,自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實施以來,在改善車齡老化、防治空氣汙染有成效,為持續鼓勵及加速汰換老舊車輛,還有促進車輛產業發展,行政院決定延長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適用條件有三,第一,舊車登記須滿一年;第二,舊車出產需達一定年限(汽車六年、機車四年);第三,舊車買新車需為同一人或者本人配偶,或二親以內親屬。
未來兩大條件將放寬,舊車登記不一定要滿一年,報廢及新購登記人沒有限制一定要同一人。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補充,原本規定舊車要持有一年,現在把這項規定取消,也就是不管舊車持有多久都能適用;第二,也取消舊車買新車需為同一人,或必須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規定,之後「某甲機車報廢,某乙要去買,可以拿某甲報廢的車輛提出申請」。
「拿朋友要報廢的車子也可以。」李慶華說明,之所以將條件調整得如此寬鬆,是考量到機車是民眾重要的代步工具,以及據統計,1300多萬輛機車中,就有600多萬輛是10年以上的舊車,希望放寬能加速汰舊換新,並改善空氣品質。
行政院通過「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但後續還得拚立法院臨時會三讀;但李慶華強調,「此法在1月8日就無縫接軌」。
據了解,若通過,對民間將有四大利多,第一,維護租稅公平;第二,改善車齡老化;第三,提升空氣品質;第四,提升車輛產業發展。
政院除了決定「汽機車舊換新減稅」再延5年,也拍板今年不分油車、電車汰舊換新都會給3000元補助;如果民眾要購買電動機車,也同意經濟部每部給予7000元補助,若用國產電池新的,再加碼補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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