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請領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規定的勞工,雖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仍可請領年金給付。(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2)日指出,只要符合請領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規定的勞工,雖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仍可請領年金給付;另外,勞工於政府機關放假日離職,仍得事後補辦退保及申請老年年金。
勞動部指出,近期常有民眾詢問出境超過2年致戶籍遷出登記,是否影響請領老年年金權益?其實,勞保並無因戶籍遷出即不得請領規定。如國內未設有戶籍者,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得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或相關委託單位驗證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可按月請領年金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另外,因2月27日至3月1日適逢跨月連假,近期也有公司詢問如勞工於2月27日(星期六)離職日適逢勞保局放假,是否可補辦退保及給付申請?
對此,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可等到下一個上班日即3月2日(星期二)補辦退保及申請老年年金給付,並檢附勞工同意追溯請領文件,可視為自2月份開始申請年金,並自該月起按月發給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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