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勞工下班吃鹹粥遇車禍算職災。(圖/翻攝自Facebook/黃偉哲)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在下班後,繞路到當地市場吃鹹粥卻不幸發生車禍,事後在申請職災理賠時卻被勞保局打回票,不過該案最終被台南地方法院認定這是日常生活必需的私人行為,撤銷勞保局的處分。
對此,勞保局回應,該個案為106年所發生的,經過這個案件後,勞保局已進行修正審查準則,納入「生活圈」的概念,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合理範圍,如提款、接送小孩、用餐等,並在適當合理時間範圍內,仍會發給職災給付。
勞保局職災給付組專委馬襄玲進一步說明,由於該個案是名保全,他約在7點10分下班,從公司到家裡只要15分鐘,但個案是在7點45分發生車禍,當時判斷已超過時間,且根據個案描述的路徑也不符,因此才判斷不給付,不過,經過法院判決後,勞保局就依法院判決意旨,發給當事人職災醫療給付。依法院判決書,給付約18萬元。
馬襄玲說,勞保局原本對上下班通勤職災認定為,上下班往返途中應經路途和所需時間等,不過經過這起個案之後,勞保局也有做出調整,把法院所認定的生活圈概念納入,勞工只要在上下班途中有用餐、接送小孩等行為也都納入合理範圍,不過前提是在「適當時間」內,且不違反交通法規等。
另外,馬襄玲也提到,如果當地交通突發狀況,如塞車、施工等需要繞路,也都會視為合理範圍,但不管怎樣,最終如果有比較特殊的情形發生時,勞保局也都會依照個案具體狀況去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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