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外銀因打擊資恐、防制洗錢缺失遭罰1600萬。(示意圖/記者許靖騏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13)日表示,發現花旗(台灣)及星展(台灣)兩外銀在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有缺失,分別處1,000萬以及600萬罰金,合計1,600萬。
花旗擬出售包含台灣等 13個地區的消金業務,星展被傳出是買家,此次因為防洗錢、打擊資安有疏失遭罰1,600萬,金管會直言,這是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缺失方面「罰最兇的一次」;官員補充,這次被罰得很重是因為外銀必須要考慮當地風險,也就是洗錢防制要以「風險在哪,就要強化」為主,但進行專案及一般檢查發現他們在導入集團政策時,卻忽略當地風險跟集團機制考量點不同,因此沒有發現異常交易,低估客戶風險。
花旗銀行之所以罰最多,官員表示,包括對一人公司僅列中度風險,加上沒有依規定訂定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相關監控態樣,將平台業者及其使用者一併納入監控態樣進行監控等,以及沒有確實對常見的逃漏稅態樣做監控。
金管會今日宣布,在專案檢查舆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花旗銀行(台灣)及星展銀行(台灣)分別於106至108年期間及106至107年期間,因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有未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等狀況,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因此核處花旗銀行(台灣)1,000萬元、星展銀行(台灣)600萬。
針對防洗錢、打擊資恐不周延引發金管會關切,星展銀行(台灣)回應,尊重主管機關裁決,本行就此106至107年期間之相關缺失,已即時完成所有改善措施,其中包含於審慎評估後停止承作該等業務。星展銀行(台灣)將持續恪守規範,強化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落實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資助武器擴散;花旗銀行(台灣)也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已經強化我們洗錢防制的風險管控,以確保符合主管機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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